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巩固和扩大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校党委于2007年8月开展了“特色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此项活动现已进入评选阶段,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特色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大医党发[2007]24号)要求,严格执行创建标准。
二、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将评出特色基层党组织标兵单位1个,优秀单位3个。
三、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要把那些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建功立业、贡献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评选上来。
2、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把握条件和推荐程序,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不照顾,不凑数,更不能降低标准、走过场、争名额,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核把关。推荐的先进集体材料要具体、实在、切忌空洞。
3、推荐中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既要有老典型,又要有新典型。
四、评选的步骤和办法
1、请于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表(纸质A4并加盖印章)报送组织部,如果有其他资料可作为附件附后。
2、评审委员会将于6月中旬进行评选。评选采取负责人演讲形式,每人限时五分钟,演讲过程中可采用播放课件、幻灯片、录像等多种展示形式,演讲内容要围绕活动特色及达到的实际效果展开论述。
3、评审委员会评出特色基层党组织标兵单位1个,优秀单位3个。
五、组织领导
此次评选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待定。
六、表彰办法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学校党委将下发文件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学校组织人事部还将利用多种形式对先进集体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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