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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人发[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选拔推荐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专家登记表》、《2008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1000字以内的综合事迹材料和能够说明贡献情况的有关材料(以近5年的获奖项目、反映学识水平的科研课题、专著、论文以及获得学位和担任硕士、博士导师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为主),所有材料均要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一式三份,于2008年3月14日下午4:30前连同电子版《专家登记表》(WORD形式)、《2008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EXCEL形式)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师资科,逾期不受。
辽宁省卫生厅收取评审费300元/人,一并报送。
附1:《辽宁省200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方案》
附2:《专家登记表》
附3:《2008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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