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关于核定编制外用工岗位的通知

    

    根据2008年2月20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依据《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规定(暂行)》(大医发[2008]32号),自2008年2月28日起学校将对各相关部门编制外用工岗位进行核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申报(2008年2月28日-2008年3月7日)
    编制外用工相关部门按要求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现有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岗位申请表》(附件2),于2008年3月7日前报组织人事部。
    二、岗位审核(2008年3月8日-2008年3月18日)
    依据《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规定(暂行)》,由组织人事部、校务办公室、财务处、纪委审计监察处、工会等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编制外用工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量、用人成本等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报主管校领导。
岗位审核范围:现有编制外用工岗位及拟新增的编制外用工岗位
    三、岗位审批(2008年3月19日-2008年3月25日)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审批结果以《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审批表》(附件3)的形式反馈用人部门。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编制外用工的审核工作,在认真学习学校[2008]32号文件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时间和程序要求,如实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表》、《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岗位申请表》,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岗位审核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1:大连医科大学现有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2:大连医科大学编制外用工岗位申请表




大连医科大学组织人事部
200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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