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为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引进人才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义务和责任,为引进人才工作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每年由各院(部、系)根据学科建设情况,申报需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
    二、组织人事部根据基层单位的申请,确定引进人才的专业和数量后,面向国内外招聘。
    三、组织人事部将根据招聘计划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组织人事部将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转交各院(部、系),由各院(部、系)进行审核。教研室主任和各院(部、系)领导审阅材料后,需在《大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登记表》中相应的位置填写审核意见,报送组织人事部。
    四、通过各院(部、系)审核的申请人,组织人事部将组织面试考核。
    五、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引进人才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5-7人组成,全面负责拟引进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专家组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并提出考评意见,采用不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六、组织人事部将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对同意率超过50%的,先请示主管领导,后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七、本工作程序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大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登记表
    


大连医科大学组织人事部
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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