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辽教办发[2000]60号)文件及《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大医字[2003]49号)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及学校在培养期内将对省、校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对校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现下发《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及《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请培养对象按考核表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填写一年来的工作业绩(2005年9月——2006年9月),中期考核表填写三年来的工作业绩(2003年9月——2006年9月),另外,校培养对象还需提交个人三年来工作总结,以备中期考核审查。填写需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学校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将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培养对象可按下列标准填写:
一.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踏实工作,勇于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为本科生或研究生系统讲授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每年教学考核优秀,能进行双语教学;
(3)年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以上;
(4)培养期内要在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出版个人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参编由国家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规划教材、教学参考书一部(个人撰写5万字以上);
(5)培养期内主持完成或申请到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课题(项目);
(6)学科梯队建设成效显著,所在学科学术水平有明显提高,部分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领先水平;
(7)指导两名以上青年教师并使之能入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校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踏实工作,勇于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为本科生或研究生系统讲授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每年教学考核优秀,能进行双语教学;
(3)年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上;
(4)培养期内要出版个人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参编由国家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一部(个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培养期内主持完成或申请到至少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
(6)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并使之能入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踏实工作,勇于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每年教学考核优秀,并能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3)培养期内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以上;
(4)培养期内要主编或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著作一部(个人撰写2万字以上);
(5)培养期内主持或参与(主要参与者)至少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
考核表需打字填报,填写时需阅读表中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各单位对本部门培养对象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在考核表最后一页学校结论栏中按要求写出鉴定评语(需打字)。经培养对象所在教研室、院(系)同意签名上报。
请各单位于下周四(9月7日)前将考核表、个人总结报到学校组织人事部师资科,报表的同时需报送软盘。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
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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