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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通过四年在校学习,学生将达标准)

  1. 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并指导思想和行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护理专业,具有和蔼、端庄的仪态,严谨、勤快的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护理事业献身的精神,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2. 具有整体护理所必须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初级卫生保健知识、基本医学知识,以及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能初步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的一般问题;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并能继续不断地寻求新知识,提高和优化技能及态度素质,以适应医学模式转变和护理、进行学科发展的需要。具体的业务要求是:
    • 能以护理对象为中心,初步运用护理程序收集病人资料、分析和诊断一般健康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实施身心整体护理、进行效果评价。
    • 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常用药物疗效、反应的观察监护能力。
    • 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和各专科护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 具有对极危重症病人的初步应急处理能力和配合医生抢救能力。
    • 能初步运用预防保健知识,按照人的基本需求和生命发展不同阶段的健康需要,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保健服务,并能进行卫生宣教。
    • 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 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和初步的专业英语阅读能力。
    • 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 具有初步的护理管理能力。
    • 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 2006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最后更新: 20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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