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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共事协商工作制度
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是统一战线中最经常、最大量、最普遍的关系。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对于巩固和发展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统战工作特点,我们更新了《大连医科大学共事协商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期召开2次合作共事小组会,时间定在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
二、成立合作共事小组。小组人员以统战工作对象为主,即各民主党派校级负责人、市级以上的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无党派人士及归侨侨眷代表。学校党委书记任小组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调离、变动及退休情况时要及时调整补充。
三、小组的任务及职责
1、认真听取统战对象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2、通报学期工作、工作总结及阶段性中心工作,使统战对象知情出力、参政议政,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小组成员在校党委的安排下列席校内的重要会议,对学校的重大工作进行参与管理和监督。
4、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协助党委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团结全校师生,完成好学校各项任务。
本条例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