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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无党派人士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辽统发[2007]14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无党派人士个人信息情况进行统计,以规范我校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使用工作,并进一步做好我校无党派人士的登记和建库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统发 〔2007〕 14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理解“无党派人士”的概念和含义,准确把握“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使用的规定和程序,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
2、做好无党派人士的登记工作。登记范围为做过各类政治安排(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职安排(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无党派人士及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无党派人士。
3、做好无党派人士分级管理工作。党委统战部将建立和不断完善无党派人士的人物库,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的无党派人士人物库,实行动态管理。
4、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请做好本单位无党派人士的登记工作, 务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统计名单和《无党派人士登记表》(附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统战部。
附件:
1、《关于“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意见(试行)》
2、无党派人士登记表
党委统战部
200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