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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
大医党字[2002]55号
关于为我校民主党派提供部分活动经费的决定
根据三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工作战线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统战工作,调动各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党外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相应保障,经学校党委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将拨给各党外组织一定数量的活动经费,现说明如下:
1、 党外组织情况
在我国八个民主党派组织中,我校在七个民主党派组织中有成员,其中在我校建有委员会、支部、小组的民主党派组织有五个,加上侨联委员会,目前共有六个党外组织。
2、 拨经费原则
组织成员在100人以上的党外组织,拨给经费1000元/年。组织成员在60—99人的党外组织,拨给经费800元/年。组织成员在20—59人的党外组织,拨给经费400元/年。组织成员不足20人的党外组织,拨给经费200元/年。
3、 划拨经费标准
民盟委员会1000元/年。九三学社、农工党、侨联三个委员会各800元/年。民革小组200元/年。
中国共产党
大连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OO二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