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年制课程重修的通知
七年制各年级: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七年制将于近期安排课程重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对象
1、《大连医科大学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试行)》中的课程重修对象。
2、第九学期末主干课程重修和非主干课程补考累计达五门(含五门)以上,其中非主干课程必须重修,否则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二、重修报名要求
1、请选择重修的学生将《大连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课程学分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指导》。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9月5日(周五)12:30-14:00持《申请表》及重修费到七年制教育办公室(校部211房间)报名。
3、重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试行)》
2、《大连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七年制教育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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