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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七年制课程重修的通知

七年制各年级: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七年制将于近期安排课程重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对象
    1、《大连医科大学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试行)》中的课程重修对象。
    2、第九学期末主干课程重修和非主干课程补考累计达五门(含五门)以上,其中非主干课程必须重修,否则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二、重修报名要求
    1、请选择重修的学生将《大连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课程学分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指导》。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9月5日(周五)12:30-14:00持《申请表》及重修费到七年制教育办公室(校部211房间)报名。
    3、重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试行)》
          2、《大连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七年制教育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