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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络服务及计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管理,保证校园网的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参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大连医科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本着“鼓励使用,合理分担,促进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网络用户接入服务
第二条 服务对象:大连医科大学网络服务对象为大连医科大学在校师生员工。校园网络用户类型如下:
- 办公用户:
1) 校级领导及实职正副处级干部;
2) 其他教职工。
- 单位用户:
1) 指以团体局域网接入的各院系机房;
2) 独立核算单位。
- 个人用户:
1) 大连医科大学宿舍区学生和职工;
2) 临时用户。
第三条 服务区域:大连医科大学校园办公楼区、教学楼区及教工、学生宿舍楼区等。
第四条 接入方式:通过局域网接入。
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部是学校指定的唯一提供校园网服务(包含接入、用户服务、主机托管等)单位。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校园网网络服务。
第六条 校园网络的所有设施不允许任何人随意改动。
第七条 校园网网络用户接入所需终端设备由用户自理,客户端联网软、硬件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由校园网用户自行负责,现代教育技术部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三章 网络用户服务
第八条 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为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电子邮件服务
- IP服务
- WWW服务
- FTP服务
- 视、音频点播服务
- 流量、计费查询服务
- 网络在线杀毒服务
- 主机托管服务
- 网络资源服务
- 主页空间服务
第九条 开户
- 办公用户:所有在职教职工的办公用户,以院部系和行政处级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网络服务开户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同现代教育技术部签署《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协议》,由现代教育技术部统一分配帐号予以开通。
- 单位用户: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网络服务开户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 个人用户:学生用户和临时用户须持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 用户的帐号密码是用户计费的重要凭证,用户需妥善保管。发生遗失被盗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户个人负责。
第十条 网络服务变更
校园网用户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以下变更服务,办理变更服务时,用户须到现代教育技术部领取或直接从校园网主页上下载并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网络服务变更申请表》,持原网络服务开户凭证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办理变更手续。
1、 注销
用户如果要终止使用校园网提供的相关服务退出校园网,必须先进行财务结算和有关网络设备的退还,然后办理注销手续。现代教育技术部自用户提出该业务申请的当日开始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2、 暂停
用户可以申请暂停某项校园网的服务,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一个计费日开始暂停对该用户的该项服务。暂停服务不得超过一个月。
3、 过户
用户离校,除可申请销户外,也可将使用权转让符合开户条件的其他人使用。请网络用户持相关证明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章 网络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校园网将采取包月制方式进行计费管理,校园网络服务费分成开户押金、网络使用费、流量超出费三部分。
第十二条 用户入网
- 办公用户:
1) 校级领导及处级干部(含副处级)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聘任)收费标准:校内流量不限,校外流量上限10GB/月;超量收费 0.01元/1MB
2) 其它教职工收费标准:校内流量不限,校外流量上限5GB/月;超量收费 0.01元/1MB
- 单位用户:
1) 以团体局域网接入各院系机房收费标准:包月限流量,校内免费,校外100GB/月,500元;校外200GB/月,800元;校外500GB/月,1000元;超量收费 0.01元/1MB。
2) 独立核算单位收费标准:包月限流量,每台接入计算机网络使用费20元/月,校内流量不限,校外流量上限5GB/月;超量收费 0.01元/1MB。开户押金:20元
- 个人用户:
学生及其它临时接入用户计费办法:包月限流量,每台接入计算机网络使用费20元/月。收费标准:校内流量不限,校外流量上限5GB/月;超量收费 0.01元/1MB。开户押金:20元
第十三条 电子邮件
- 办公用户:以科室、教研室和实验室为单位,每部门分配一个信箱;各系部分配两个信箱;信箱容量:100MB。
- 个人用户:开户押金:10元;网络使用费:5元/月;信箱容量:50MB。
第十四条 主机托管
使用费:100元/月
第十五条 主页空间
主页服务器包含两种,windows平台和linux平台,分别支持ASP和PHP动态主页。
- 租用主页空间50MB,100元/年;
- 租用主页空间100MB,200元/年;
- 租用主页空间150MB,300元/年。
第十六条 更改MAC 地址
对 MAC 地址重新进行绑定的用户要进行收费。因学校统一调整宿舍而变动的MAC绑定免收费。
第十七条 更改IP 地址
因学校统一调整宿舍而更改IP的用户,现代教育技术部免费为其更改,非此原因用户提出的 IP 地址更改要进行收费。
第五章 计费结算及管理
第十八条 以用户为单位,每日统计前一天的费用;包月计费周期:自用户网络开通之日起至下月当日进行网络计费。如果用户由于某种原因要暂停帐户,可以申请暂停服务。申请暂停的用户,暂时不能连入校园网,但用户帐号保留。如果想继续使用,可以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办理启动手续。用户进行暂停和重新开通服务,还可以通过网络计费自助系统自行处理。暂停时间最长为6个月。包月用户当月结余的网络流量不计入下个月。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 开户押金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网络使用费自上网注册之日起按每月收取。
- 电子邮箱使用费按年度一次性向用户收取。
- 扣除网络月使用费后余额低于1元的用户,现代教育技术部将通过邮件或网上计费管理系统通知用户缴款。
第二十条 费用查询
校园网网络用户可以登录到“网络费用查询系统”随时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违规处理
校园网用户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按时交纳网络使用费。认证计费系统每日对校园网用户的交费情况进行检查,未扣除网络月使用费时每个帐户内余额不得少于20元,否则从次日起停用此帐户。对不能按时缴费的用户,将进行如下处理:
- 自收到通知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款的用户 , 现代教育技术部将撤消其用户帐号。用户帐号一经撤消后再次申请使用时,将视为新用户处理(重新交纳开户押金)并必须付清前期所欠缴的款项。
- 用户要解除暂停,必须交清欠款,方解除暂停。被暂停后一个月之内不申请解除暂停的用户将在第二个月进行销户。
- 校园网用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费,用户因欠费或接到交款通知15日内,未办理缴费手续,将视为放弃其网络使用权。
- 由于使用者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由用户自行解决,由于使用者造成网络设备的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 对于私自将机器接入网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对因欠费暂停的用户,照收网络使用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将依据 CERNET 网络服务收费标准的变动和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络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部。
大连医科大学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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