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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电话汇总统计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大连医科大学办公电话管理办法(试行)》(大医发[2007]23号)文件已下发,为了尽快落实各单位今年的电话费用额度,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请于2008年4月7日前将本单位电话汇总统计表报到现代教育部。具体说明如下:
- 统计电话包括新校园内的办公电话及校外的所有办公电话;
- 表中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为现职的实职干部;
- 科级机构、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室)均指学校职能部门正式成立的机构;
- 教研室(实验室)数包括专业及专业方向;
- 理由说明需符合文件中办公电话的配置原则;
- 各单位所报“特殊需要”的电话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 各单位需增加的电话以此次申报为准,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 如有需拆除电话或其他事宜可附材料单独说明。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领导签字后于4月7日前报现代教育技术部(含电子文档)。我们汇总后交校务办公室审核。
咨询电话:86110272
附:电话汇总统计表
现代教育技术部
200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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