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社科(科研)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4项。
2.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截止时间:2008年5月6日。 2、申请书(见附件) 一式7份(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6份) ,A4纸打印,附电子版。3、已完成的研究成果 3套。 4、评审费:500元/项。
详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查询。
联系人:潘艳
联系电话:86110137
附件:200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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