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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大连市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申报大连市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08年大连市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复合型科技人才基金: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在大中型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在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技术、管理、经营工作并取得良好业绩。
2、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基金: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两年以上在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回国后从事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并有较深造诣,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创办科技企业工作中成效显著。
3、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基金: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我市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技术领域中,有固定的研究方向,有较丰富的科研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1、申报属于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研发、光电子技术及产品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研发、高附加值绿色材料研发、自主知识产权软件研发、创新药物研发、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自主创新专项计划范围的项目。
2、在新农村建设及节能减排等社会事业领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3、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能够在近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4、以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在孵化器内进行孵化的项目。
5、解决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
申报项目单位具有匹配资金能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项目需填写《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可从大连市科技信息网下载http://kjjh.dlinfo.gov.cn/)及相关附件,并应注明所申报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2008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限额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网上申报,并将审核盖章后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送大连市科技局受理。
3、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和留学经历等证明材料;2名同行专家(正高职)分别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4、承担过大连市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已申报2008年大连市其它类别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
5、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2008年3月30日
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人:张 宁
联系电话:83635517、83686210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页维护: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处 更新时间:200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