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企[2006]439号)文件精神和大连市科技局的具体申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07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或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如前三季度未及时申报的可进行补报)。
二、补助范围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
2、中国授权发明专利审查费;
3、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
4、列入国家或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事业单位被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相关费用。
三、补助标准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和中国授权发明专利审查费按实际发生额补助;国外(含港、澳)发明专利国际阶段申请费用按每件5000元补助;列入国家或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被授权中国发明专利权费用按每件4000元补助。
四、申报方式
1.填写《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所需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
2.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7日。
联系人:潘艳
联系电话:86110137 13322279657
附 件: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开具的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出示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开具的缴纳发明审查费收据复印件;出示原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通知书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出示原件。
(5)单位申请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交本人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2、申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的需提交(1)、(5);申请中国发明专利审查费资助的需提交(2)、(3)、(5);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国际阶段费用的需提交(4)、(5)。
3、《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申请表》
科技处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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