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现已开始,《项目指南》和新版《申请书》请项目申报人于2008年1月1日后在科技处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现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将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1、本次集中受理时间较往年提前,为2008年3月1—5日(国家基金委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及电子文档集中报科技处计划科,不受理个人材料。
2、上报科技处的项目《申请书》和电子版文档必须一致,版本号要统一。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指南》和自然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等文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
2、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都不能通过初审。
3、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见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对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加盖注册公章,没有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盖单位法人公章。
4、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
5、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签字。
6、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请不要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
7、申请者同期只能申报1项面上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总数合计不能超过3项(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等。
8、申请者须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明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以上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赵耀 86110137(办),13009457273
相关联接: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4271.htm
科技处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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