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
我校自1999年起开始筹划课程建设以来,历经课程建设的“九五”和“十五”规划,现已经有14门课程被确立为校级优秀课程,并通过了校级优秀课程的验收与评估,已形成了有我校特色的课程建设体系。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校党委提出的“一手抓新校园建设,一手抓内涵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创品牌,树精品”为中心,将我校的优秀课程进一步升华为精品课程。为此,特制定《大连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及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培养合格人才,实现培养目标的一项基础工程。精品课程建设要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教育方针,为专业建设夯实基础,为学科发展充实内容。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与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促进本科教学工作全面发展,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培养满足国家与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医学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竞争能力为重点,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切实丰富课程建设内涵,促进学科发展,杜绝不合格课程。
从今年开始,在校级优秀课程基础上选拔10门校级精品课程,以后每年以200%的比例进行递增,力争经过4至5年时间的课程建设,使我校各专业所有课程中有30~50%达到校级精品课程标准,90%以上达到校级优秀课程标准,建立完善的校级课程体系。争取省级精品课程达到10门左右,并力争有一定数量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
学校本着“主干课程优先考虑,不同专业综合考虑,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统筹考虑”的原则,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建设学校、二级学院、教研室三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各二级学院(系、部)要积极实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内容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是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1、依据此精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二级学院要制定科学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并在规划基础上,根据我校的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担当主讲教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比例配备教辅人员。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精品课程建设,根据课程需要适当引进人才。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积极整合相关学科教学内容,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及时固化优秀教改成果,体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运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的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与多种媒体形式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实验,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7、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鼓励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支持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对精品课程建设贡献突出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学校的教学工作。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五、精品课程的申报程序与实施
1、资格认定:在校级优秀课程基础上,经过一年的建设,通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优秀课程验收与评估,评估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课程。
2、申报条件:申报精品课程必须已经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有关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为评价主讲教师个人的授课效果,还需在校园网上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CAI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3、实施过程:我校自2004年起,连续4至5年,每年评审一次,各二级学院(系、部)于每年的5月底将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报到教务处,并每年进行适时调整;二级学院(系、部)要每学期组织自检工作。
4、评审方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精品课程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现场考察(包括听课,实验室、教学基地走访,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并将所有参评材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校授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
六、精品课程的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校级精品课程按以上规定将课程的主讲教师基本信息、教学大纲、教案、CAI课件、教学录像等教学资源、课程评估等资源上传至校园网,并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
2、组织管理。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综合建设项目,实施学校、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
由学校重要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系、部)的负责人组成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院(系、部)要积极配合,建立精品课程建设档案,包括课程现状、历史情况、教学改革项目、整改措施、评估汇报材料、鉴定结果等,并做好精品课程网站的维护工作。
3、年度检查。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在网上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到实地考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停拨维护升级费,但保留两年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不补拨维护升级费。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在两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4、知识产权管理。校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的学院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校级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免费开放上网内容,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七、经费投入和奖惩
学校设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并根据学校年度决算情况给予适当的增加。学校将对“校级精品课程”提供经费支持,用于网络维护、升级费等精品课程建设。
在被评选为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荣誉的课程,学校将给予1:1的配套,并予以奖励。
八、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连医科大学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